大冶市东楚清淤工程队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理念,行业健康发展。本着合作互惠互利的发展理念,愿与新老朋友们一起,共同奔向美好未来!
下水道清淤:进入下水道清淤作业的施工队伍在施工作业前应向行管部门履行告知登记手续,无主管上级单位的施工队伍应向所在地区县安全部门履行告知登记手续。不具备安全资质或未履行告知登记手续的施工队伍禁止从事下水道清淤作业。
人员进入下水道清淤都应制定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外部监护人员的职责;不得将进入井下、下水道等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场所的清淤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下水道清淤: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告知承包方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承包方制定许可作业程序,并保证作业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批准下水道清淤作业。
做好下水道清淤安全防护,能有效预防清淤作业中毒事故的发生。降低下水道清淤过程中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下水道清淤安全防护管理工作,要求清淤作业人员佩戴防毒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对**人身安全至关重要。
大冶市东楚清淤工程队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信誉谋发展”的生意之道,为您提供优良的产品,低的价格及贴心的售后服务。诚信,质量,互患是我们永远合作的基石, 期待与您的携手合作共谋发展!